黑曜石


贝尔格莱亚的亡灵

*脑洞属于 @Vino 快去赞美她 ,OOC和漫漫复健路是我的

 

 *过分甜蜜

*写个鬼,各种意义上



为了要重生,首先你得死去。


 ——————————————————《撒旦诗篇》

 

 他们说:如果你是一个亡灵,你会看到比生前能看到的要多得多的东西。

 

 他们说的真他妈得对极了。

 

 

 

 我现在还是会想起侦探造访的那个晚上。那是我们距离初遇五年以后的事了。

 

 那天我正在回想上几任房客的故事。(称他们为房客的确不当,毕竟法律上来说,他们是这栋地产的业主,但是只有我,只有我的故事从这里开始,也在这里终结。我爱这栋建筑,某种意义上我就是这栋体面的白色房子)从客厅的落地窗看出去,月亮很好,但是没有星星,夜空是专一的。

 

 艾德勒女士在属于她的房间里,关着灯,没有关门,睡眠还没有追上她。她的心跳比平时稍稍快了些。我一直喜欢她的心跳,像是生长了千百万年的雪松的香气。今晚却有些不一样了,为什么呢?

 

 我预计她只会在伦敦待一天。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先别提她已经“死亡”,即使她仍被通缉,也没人能想到她会有这样的勇气回到自己以前的地产睡上一觉。

 

 我很高兴她回来,我已经在这座偌大的白色的房子里游荡太久。一切维持着五年前艾德勒女士离开时的模样。这些年里再没有人来过,我太无聊了,简直要发疯,即使对于一个永恒的亡灵来说,五年也是难捱的无趣时光。同时我提醒自己,她很快就又会离开的。我已经习惯了这位美丽的女士踩上高跟鞋通过白色大门走到我不曾去过的世界。她对这座建筑应该没有多余情感。衣帽间里放着她的一只行李箱,她随时准备拎上箱子离开。我留不住她,又有什么东西可以呢?我怀疑从不留恋是她的生理缺陷或者说是天赋,两个极端并没有任何区别,都是从她足尖流出的特质。

 

 

 

 

 我没被她打扰,仍然在想自己的事。常年与别“人”同住一室的经历让我习惯了对我的室友们熟视无睹,各自做各自的事,我作为无实体的亡灵自然是打扰不了他们了。我到楼下的会客厅里坐着,那是我最喜欢的房间。艾德勒女士的品味很好,我感谢她请了个像样的设计师。上上一任房客来自太平洋彼岸,男主人是个粗野的富得流油的商人,女主人沉迷于整形手术、酒精和派对,所以他们居住的那十年,我一步也没有踏进那个“灯红酒绿”的客厅。

 

 

 

 就在我快要被修普诺斯掳走的那一刻,艾德勒女士的手机发出了一声叹息,我从没听过这个铃声。五年是足够长的一段时间。好吧,我承认,如果我说过,我没被她打扰,那完全是骗人的。自从她走进这座建筑的那个凉爽的夏日良宵已经将近十年,我了解她的生活,我想了解她的心。我上楼,看见她的一小半脸被手机屏幕照亮,奇怪的是,她在笑。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有一次,只有一次,她看着手机时也有过这样的笑容。那天不久之后我第一次见到侦探先生,可以看见我的侦探先生。

 

 

 关于我们(同时也是艾德勒女士和侦探先生的)的初次见面无需赘述,好像是当年的热议事件,至少路过我窗前的贝尔格莱亚的富太太们都在讨论这件事。艾德勒女士那天穿了她的战袍,这不多见,即使是那位可爱的来自王室的女士也没有如此殊荣。所以侦探真的很特别吧。侦探刚见到我的时候的确很诧异,但马上就接受了,艾德勒女士的白色房子里游荡着一个亡灵的事实。

 

 事实上,侦探也并不是唯一一个可以看见我的“人”。五十年前,我亲爱的爸爸妈妈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我哭了,我嚎啕大哭,奢望告知他们,他们把女儿留在这座房子里了。这样的努力只是白费功夫。被女儿的死伤透心的夫妻俩把一切能让他们回想起他们的小姑娘的东西都抛下了,包括我的钢琴。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在这儿,和一任任房客分享生活。

 

 有过那么一个小男孩,他不是我的房客,他只是从我的窗前经过。他一头卷发,脸上晒出了些观星图一样的雀斑,眼色很浅,浅色眼睛的人都很凉薄,这是刻在他们染色体里的一小段事实,就像有着和我一样棕色眼眸的人总是被偏见左右。那个男孩看上去比他的年纪成熟得多,也比一般同龄人聪明。他好像在我的窗前站了好久,反正我从书里抬起头来就看见他站在那里,盯着我。他穿经典的白衬衫,罩一件毛线格子背心,还有可爱的短裤和毛线长袜。头上却戴着一顶滑稽的海盗船长的帽子。我怔住了,明明见鬼的应该是他啊!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我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嘘,别让他们知道。他说与不说对我都没影响,我只是担心他被当成一个傻子对待。这是当孩子说出某个大人不知道的真相后的通常下场。他点了点头后就被一个女人唤走了。我还记得女人喊的名字(当你成为亡灵的时候会发现自己的记性变得出奇得好)——斯科特。

 

 

 

 

 

 我不知道艾德勒女士收到的短信写了什么,作为一个体面的亡灵,不窥探他人隐私的教养我还是有的。但是她真的很高兴,是一种小孩子得到糖果的纯粹的开心。她已经疲累太久。我死时16岁,成为亡灵50年,从没长大过,但是艾德勒女士似乎比我更年轻。只有我和凯特看见过她甩掉高跟鞋,光脚在实木地板上走;一件一件地试凯特抱回来的时装;当凯特回到自己的家后,就只有我见证她脱下自己的婚戒,在桌上转圈圈(我搞不懂她为什么要结婚,也许是为了这枚钻石?我也没见过她的前夫,他从没到这里来过);她光裸着身子,站在镜子前发呆;她放下发髻闭上眼睛,切断灯光躺在浴缸里直到我怀疑她溺水了才起来;她穿上丝绸睡衣,缩进埃及棉的被子里。和她道晚安已经成了我的习惯,不管她听不听得到,我有保护这座建筑里一切的职责。

 

 她一向是个孩子,迷恋危险是孩子的特质。我知道她有情人,一对她来说是个野心太小的数字,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在她的房间过夜过,这是自创世纪以来就存在的惯例。当然,这个惯例终于在那个晚上完结。在那个万事崩塌的末日,他们吃晚餐了。

 

艾德勒女士收到短信后并没有立即回复,等了大概三分五十秒之后,我才看见她的手指舞蹈。立刻又是那声叹息,能肯定是同一个聊天对象。然而这次,她的笑容消失了,她的心跳更快了,像是我小时候玩的拧紧发条的铁皮玩具,我借着月光读到一种复杂的情绪。有一种期待了很久很久的东西终于实现后那种既欣喜若狂,又怅然若失的情感。欣喜很好理解,至于怅然若失似乎不和时宜。我认为艾德勒女士可能是为了失去“未知”这个词带来的刺激而遗憾。过了一段时间艾德勒女士走到浴室的窗台往下望。五年前她就是从那个窗子翻下去的。这又是艾德勒女士其实是个小孩子的有利作证——永远不选择正常的路径。

 

 

 

 当时我不知道再一次见她会是五年后,如果我知道,估计会像刚成为亡灵那样冲着父母离开的背影嚎啕大哭。我总是对自己的死亡缺乏自觉,现在我仍是在我生前一直待着的地方游荡,和生前一般读书,看月亮,摩挲丝绒窗帘,躺在地板上乘凉;我在二楼的房间出生,爸爸妈妈没来得及去医院,现在那里被改成了艾德勒女士的衣帽间,心烦的时候我就把自己扔进衣柜的黑暗和丝滑里,木质香气让我心安,我知道在母亲子宫里就是这样的恒久的舒适,我知道我知道;我没上过一天学,在一楼的客厅里,我学习钢琴写作法语以及数学;当午后有难得的阳光关照,我就会躺在钢琴下的地毯上听妈妈弹琴;我在我的卧室死去,身上干干净净,不再有针管。我多么希望艾德勒女士可以和我一样,对这所房子产生依恋,这样即使她依旧会离去,也可以在离开前逗留地久一点。但是就像我说过的,从不留恋是从她足尖流出的特质。

 

 

 她的半边脸都被月光照亮了,在发光。她在看什么?我站在门口看不真切。艾德勒女士扔在床头柜的手机还亮着。好吧!如果我过去说过什么要尊重隐私之类的话,那都是。。。我都是个亡灵了,“人”的规矩对我来说没有约束力。

 

 联系人那一栏写的是福尔摩斯先生,我应该要猜到的:能让艾德勒女士离开这么久之后又回到故地的只能是特别的侦探先生。

 

我继续读,

17:28

你知道在哪里能找到我

 ——SH

 

 

20:47

你知道在哪里能找到我

 ——IA

 

 

 

20:48

开门,请

 ——SH

 

 艾德勒女士嗤笑一下,并没有下去开门的意思,又坐回了埃及棉的被子上。

 

 

侦探先生怎么办?在楼下冻着? 不,谁说大门是这座建筑的唯一入口?

 

 

当侦探的黑色卷发出现在窗户外,艾德勒女士已经笑得直不起腰了,侦探翻墙的技术算不上好。如果评判标准是头发的整洁度的话。

 

 侦探朝门口径直走过来,他一定是看见站在门框下的我了,要不然他不会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嘘。门被关上了。偷听不是一件体面的事。

 

“晚上好,王子殿下。希望您的手没有被我的头发划伤。”艾德勒女士提高声音,用电影里长发公主的声音打趣翻窗上来的侦探。

 

“你知道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还没有结束吧,况且我并没有触碰你的头发。”侦探边说,边拍着他的深蓝大衣,我可以想象出粉尘在月光下漂浮的样子,艾德勒女士不会喜欢的。

 

艾德勒女士叹了一口气:“我为什么要自取其辱呢?我说的是莴苣姑娘的故事,亲爱的,你有过童年吗?”

 

“微积分和来自麦考罗夫特的羞辱。”

 

“再说一遍。”艾德勒女士这样要求,她的声音恢复成我听惯了的不容置疑的那种。

 

 “什么?”

 

 “你刚说的那句话,但是请删去‘和’字后面的内容,你知道你说微积分这个词语的时候很性感吧。”

 

 侦探并没有回答,我可以想象出他哑口无言的样子。这对侦探很不常见,他会只是因为想说上最后一句话,而要活得比上帝久。

 

 我看见自己笑得形体发颤。

 

 快承认吧我的房客,趁你还能使用语言。我想说,但是终于还是没干涉侦探和艾德勒女士,这是他们的故事。

 

 “既然你没听过莴苣姑娘的故事。”艾德勒女士带着笑意的声音和主卧锁芯紧扣的清脆啪嗒声响融合在一起,“那我就给你讲讲这个故事吧。”

 

 我当然知道王子顺着莴苣姑娘的长发爬上塔楼之后发生的事情,不过我还小,这个童话故事只要听前半部分就行了。

 

 

 

 

 

 

 

 

 我很清楚我的毛病在哪里——我想要知晓所有“人”生活的一切,不然心就痒痒的。我想要看着窗外那只白猫从母猫的产道滑出,小小的身体湿漉漉的,粘着血和胎衣,然后幸运得长大到可以在春夜里婴儿般地嚎叫,最后冻死在一个气候反常的冬天;我想见证一个烧得像初升太阳的玻璃瓶骄傲地从窑炉里出来,装上甜美的草莓果酒,接着被有囤积癖的小女孩留下,在角落里孤独伫立好久好久,或是被人失手打碎,花上四千年降解。

 

 我好奇住过伊顿广场44号的每个人的故事。他们来了又走了,除我以外,好像没有一个“人”的故事终结于这栋白房子,那个女人和侦探也不例外。然而,我却满足这个不完整的故事。我知道,他们有时会回到这里来,关上主卧的门,虽然这里不会再有其他“人”出现。有时,他们会去到黑山,埃及或是阿根廷,那时我会站在门口,微笑着和他们告别,艾德勒女士看不见我,她只会挽上侦探的手臂,离开这座曾属于她的地产,我怎能怪她呢?而侦探先生,在门口急躁地等待他的女士的侦探,会抽上一支在反复围剿中幸存下来的烟,然后冲我挥手道别。

 

 玩得开心,我对他说。

 

 而侦探先生,他会看着在她的流亡之旅中渐渐被热带气候宠坏了的,把手插入他大衣口袋的艾德勒女士微笑,那是自他童年开始就不曾出现过的表示极度快乐的表情。

 

 我知道他们一定会的。

 

 这样真好,他们相爱,即使他们从未将来也没打算将其付诸语言,但是我就是知道,谁让我是个亡灵呢。

 

 

 而我爱他们,我喜欢他们在一起,他们是我最喜欢的房客。我们自说自话地相伴。有时,他们关上灯,点上蜡烛,光着脚在客厅里跳舞,侦探喜欢跳舞;然后蜡烛灭了,他们就在黑暗中接吻,在地板上缠绵。那时,侦探是察觉不到我的存在的,他们完完全全属于彼此。天亮之前,艾德勒女士就会披上侦探的大衣离开,(她总能在天亮之前醒来,她也总能一个人离开)顺便恶作剧般顺走他的紫色衬衫;侦探先生醒来后会看着艾德勒女士留下的纸条发笑,叫他的流浪汉小分队送来衣服,并一脸严肃地勒令他们停止无聊的想象。

 

 

 侦探关上门离开,整栋房子就又只剩我一个了。但是他们的确是来过的,床单落到了地板上;高脚杯里残余的酒液粘住杯底;丝绒窗帘因被粗暴扯上而长出皱纹;枕头上下沉的印迹慢慢生长;那位女士没带走的香水持续蒸发;浴室的花洒不时漏下几滴水,拮据且懒惰的侦探是不会费心找人修理的,只有这样的时刻,我才会埋怨艾德勒女士把房子赠予他的决定。

 

 伊顿广场44号的白色房子忠实地见证并保存了他们的故事,没有一丝隐瞒和欺骗。

 

 

 

 他们的故事开始于此,但有始有终向来都不是形容他们两个人的词语,甚至比善良更不恰当,所以他们的每次来访都是惊喜,是海洋里偶尔冒出来的一座小岛。遇到他们之后,有始有终也从我的本性中抽离,既然他们的故事不会在这里终结,我就不那么想知道他们的结局了。

 

 我记得生前,母亲给我讲罗米欧与朱丽叶的故事,永远只会讲到他们的窗台幽会,然后用一句话终结——之后他们一直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导致我八岁到十六岁的短暂生命里都对一件事乐此不疲,那就是:只要一本书开始有向悲剧靠近的趋势,我就要把后面的部分统统撕掉。所以成为亡灵之前,我向来不知道罗密欧和朱丽叶最后双双殉情而亡,同样道理的还有哈姆雷特以及傲慢与偏见。

 

 那么就让故事结束在他们携手离开这里前往希瑟罗的地方吧。

 

 

 之后,他们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

 

 

 如果还能有“人”像侦探先生一样知道我的存在,我想给他们一个忠告,首先过好自己的生活吧,别总想用第一人称讲述别人的故事,要不然和我这个亡灵有什么区别呢?

 

 

 

 

附言:突然想起来,为什么艾德勒女士的手机铃声那么像是侦探先生的声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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