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曜石


梦若浮生·盗梦空间au

*老文整理就别(第四声)整红心蓝手了






3rd 出印度记  


我实在想不起来我是如何到达这里的。


你瞧,我亲爱的读者,我隐约觉得我按理说是个侦探,但在这里,没有其他人,自然也没有任何案件,所以我也不是一个侦探。没有别人,没有社会,“身份”这个词语除了是一段声音组合外就失去了任何意义。那在这片沙漠里,我是谁?


我光着脚,走在接近50摄氏度的沙子上,突然意识到我认识这里的沙子,是塔尔沙漠的沙子。但是它们却没有因为是旧相识而留些情面,我的两只赤脚即刻打了水泡。如果摩西是真实的历史人物,他一定跟我现在的这幅尊容一模一样。这儿显然没有镜子,也没有水,(幸而我也不十分渴)我无法看到自己的脸。但是我还是能清楚地看见自己的头发打着卷儿,垂到了肩膀,如果现在走来一个锡克教徒一定会亲热地凑上来和我称兄道弟,亲爱的读者,一辈子不剪发该有多荒唐!胡渣上似乎结了一层盐霜,脸被干燥的风吹得生疼,像干涸已久的盐碱地般开裂成面积不等的矩形。


亲爱的读者,您可别自以为是地认为热带沙漠的气温一定很高,尽管我的脚已经被沙子贮藏的余温灼伤,我的身体其他部位还是被严寒入侵,裹紧了身上披的离一块破布只有一步之遥的衣服,我还是不停颤抖。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旧约》里的列王动不动就撕裂衣服,悲恸大哭了。


沙漠反射了酷热的阳光,泛着一层凌厉刺眼的白光。在那白光里,好像走来一个人,我被这光 刺得眼睛生疼,无奈只能眯起眼,因而看得不真切,甚至辨不清那是否是海市蜃楼。 来者缓缓朝我踱来,大概五十米的距离,他走了多久呢?三个日出加一个日落。我根本没有改变位置,他也没停下脚步,但他确实也走了那么久。有好几次我似乎伸手久能摸到他的黑袍了,终于又没有。


当他终于走到我面前时,我看清是“她”——一个女人,一个身着黑袍,没有眼睛的女人。哦!亲爱的读者我该怎么解释没有眼睛是个什么概念呢?不是眼球上蒙着恶心的阴翳,也不是眼眶里缺两个眼球,她就是没有眼睛,起码我没有看见她的眼睛。不得不说虽然没有眼睛,她还是看起来该死的完美,薄唇血色欲滴,雪白皮肤嘲讽着裹住她身体的长袍沉闷的黑,颧骨高到一耳光扇过去绝对会划伤手,当然,别误会,我可没有尝试的想法。她似是我的一个故人,不知道是被什么怪力乱神驱使,我脑子一热,抓住了她纤细的手腕,她没有拒绝,也没有露出丝毫不悦的神情,所以我认为她的确也认识我。  这时一轮朝阳识相地从沙漠最东端徐徐爬升,我喜欢日出,就多看几次。那个女人的脸被晨光映得红亮,像岩间壁画上周身散发着金黄圣光的圣母,那么遥远,不真实。  于是,为了验证她的存在,我做了件我认为我绝对会后悔的事,但不做会更后悔——我低下头吻她,从她的唇上终于尝到了沙漠该有的温度。我没想到她会扬起头大胆回应,而且渐渐主导了这场鲁莽开始的较量。我肺里的氧气几近耗光,她那拂过我脸的鼻息也渐渐迷乱,于是她终结了这个吻,我却不舍她的温度,自上唇到她小巧的鼻尖,到她纤长的眼角眉梢,到她光洁的额头一路探索,最后降落在她那缕从黑色头巾里逃脱出来的黑发,我在她的发际浅嗅,竟有一股柔软的槐花纠缠着没药的古怪香气。我一向憎恶槐花浓烈的气味,似是要蓄意谋杀人的呼吸系统,但在她身上闻到的却是恰到好处的寡淡和清冷。


亲爱的读者,没想到我竟在这讨厌的无垠沙漠里爱上了一个没有眼睛的女人,她是否同样爱我,我愿意相信是的。 


在这无边无际的空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但这就够了,没有人打扰。不久后我发现我的爱人不仅没有眼睛,而且不会说话,像是被赫拉诅咒的山林女神,一件破碎的洁白骨瓷。但这没有关系,我着迷于她残缺的完美。 


我们白天牵着手像这片沙漠的最东边进军,因为我想看看太阳升起的地方;晚上我们躺在残留余温的不再灼人的沙石上在月亮的见证下做\爱,一步到位,摈弃了所有你来我往的可笑伎俩,没有扭捏和虚伪,有的只是真实和热望。身下垫着我破旧的衣服,幸好,尽管那衣服岌岌可危,丝缕可见,连白都褪了色,到底还是没破。自从我们第一次开始肌肤相亲,我就认定我们是配合无比默契的一对,我们跳过了莽莽撞撞试探彼此的阶段,器官相接的一瞬间我们都明白了该怎么做,像进行一场既定的演练已久的庄严仪式,那样的时刻我清晰地感知她的心跳像是感觉自己的。她与我合拍到简直像取自我的一根肋骨,但是她又是如此独特,我不承认她是我的附属。



 她在日落后脱去她的黑色长袍,像是宣告自由般把它连同落日余晖扔到一边,然后在我怀里服帖地躺下。只有这时她才显得真实一些。 她的皮肤吸收了银白色的月光而显得肃穆纯洁。黑色长发蜷曲着垂至腰间,恰好能遮蔽隐私,就像刚上岸的天真的美人鱼,刚好她也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不过没关系,每晚我都能听到埋藏在她喉咙深处的牝猫般的嘶叫。 



在这片无垠沙漠里,只剩我们两个人,我们像尚未被逐出伊甸园的亚当和夏娃,毫无顾忌地肆意嬉戏直到东方吐白。不过我们辨别不清自己到底是最初的两个人还是最末的,是始还是终,是阿尔法还是俄梅嘎,但那不重要,不是吗?她似乎已经累极,侧身而卧,她侧面的曲线像是一座隆起的随时都会随风而逝的沙丘。


我长久地注视她来确保她不会消失,用目光代替手指,从她那始终萦绕着浅浅没药和槐花香气的头发开始,跨过太阳穴的浅凹凼,划过渗着细密汗珠的鼻尖和下巴,在修长的脖颈上停留片刻后继续往下,她静谧得仿佛生命正自她的肢体末端水一般地流走,看到她白皙的胸脯安稳地谱一首曲子般起伏,我才舒了一口气,接着蔓延过纤瘦的腰际,绕过丰饶之角,抵达她孩子气的微微泛红的膝盖,缓冲一阵降落在温润的脚踝,然后返程,一遍又一遍,直到我自己也困得睁不开眼睛。    



是否到达只属于我们的伊甸之东已经不在重要,有了这样的陪伴,沙漠里的寂静 也没那么难熬。实际上,话语在这样的时刻毫无意义,她的脉搏和心跳足以传达所有我需要知道的信息,像是海浪袭卷海底的秘密朝堤岸拍来,你瞧,我们找到了交流的最好方法,不是用语言。




我甚至永远都不想抵达彼岸。我已经失去了时间的概念,时间像这里的沙,抓起一把即刻就从指缝间溜走了。但是我们收藏日出和日落,作为时间量度。为了能更长久地注视我那被噤声的没有眼睛的爱人,我刻意放慢了脚步,反正弥望皆是沙,到哪儿不一样呢?只有和她在一起,在这无垠沙漠里我才有了身份和意义。并且我也笃定我无法将她带出这片沙漠,她是误食了冥府石榴的珀耳塞福涅,灵魂和肉体都被囚禁于此。一旦抵达沙漠的尽头,就会被一股无法抵抗的神秘力量,重新拉回沙漠的最中央,不管转向何方都是东,又都是西。   



我实在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过了多久,我的博物馆因为我收藏的6666个日出和6620个日落而显得拥挤不堪。虽然舍不得,但是我们还是到达了伊甸之东。


我做出这样的判断是基于眼前的景象——沙漠像红海一样自中间分开了。我牵起了她的手,试探着慢慢走下去沙石在我们的左右作了墙垣。待我们都进入了这狭长的甬道,沙就回流,淹没了天空。我们的面前又涌起一汪清水,我在沙漠里游荡了那么久,第一次看见水,于是兴奋地直奔水而去。我像纳西索斯一样趴在岸边,长久地注视着自己在水里的倒影惊异于那水中的苍老面孔竟然是自己的:发根开始泛白,凌乱不堪,眼睑松弛,眼白布满血丝,眼角的皱纹深刻,颧骨干枯,嘴唇龟裂。最可怕的是我的眼神像渐渐熄灭的核反应堆,失去了锐气,只剩下倦怠。竟然是这幅尊容!我恐慌地转过头找她,还好她没有眼睛,看不到我所看到的。我扭过头去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她的身影,也没有任何能证明她存在过的证据,她就像一个全息投影,只不过现在能源耗尽了而已。


我痛苦地闭上眼,然而耳边传来一阵模糊的呢喃,毫无意义的音节组合。我睁眼一看,她已经在水里了,在我们共同经历的那么多日出和日落间,她的美丽容颜从未改变,依旧是我最初见到她时的模样,就连她发丝上槐花和没药的香气也丝毫没有褪去。我终于听到了她的声音,虽然隔着水波十分模糊,然而我们早就学会了用超越声音的更高存在沟通。 “跟我走。跟我走…… ”她重复着,在水中向我伸手,我接过她的手,被她轻轻一拉,坠入无底深湖。在下坠的过程中,我的所有感官似乎都消失了,只有一股槐花香气窜入鼻孔。 我觉得我好像看到了她的眼睛。     


接着是, 一片黑暗静寂。    






 2nd流蜜之地




秋风四起,我自花园里的躺椅上猛地醒来一时喘不过气,好像做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梦,我越努力回想梦境,它却逃得越快。我只抓住梦境末端的漫天黄沙和一个模糊的身影。算了,想来头疼,不想也罢。我张了张嘴竟口干舌燥,发不出一点声音,左脑额叶仿佛被人用勺子舀了一勺,白洛嘉区正好整个被挖走。经历了几次尝试以后,终于从喉管里挤出一声叹息。  


荚蒾的叶子刚抹上巧克力糖霜,墨西哥橘属植物的头状花序被西风吹干最后一丝水分,我这座位于英国东南部的村舍花园就迎来了第一轮霜降,仿佛是夏天果断地一步就迈进了冬天,果然春秋两个季节在英国毫无存在感。但此刻的确是我的花园最美的时候。刚才我捧着一杯热茶,看着拂子茅的秀发在风里飘摇,忘记了时间,然后眼皮就变得胶着了。请原谅我种完今年第一批冬季球根,收集完今年最后一批欧防风后的疲倦,毕竟我已不再年轻。  


我终于收到了一年前就寄给威尔士国家植物园的我家蜂蜜的蜜源分析报告,这效率简直令邮政系统都甘拜下风。我眯起眼睛仔细打量,48.3%的槐花,要命!我最讨厌槐花。估计是我的蜜蜂跑到邻居家鬼混的结果,我强烈怀疑我亲爱的邻居是为了挑衅或者说是羞辱我才移栽了一棵槐树过来,仅仅是为看我使劲打喷嚏的丑样而破了财,不过还好没有到50%在议会还组不了阁。



我继续浏览报告,18.1%薰衣草、6.9%紫菀……倒也正常。 苏塞克斯的乡村景致和我所熟悉的伦敦完全不一样,我的退休生活也丝毫无关于我在伦敦时干的营生。旁观者们可能会自作多情拟出“昔日伟大侦探,暮年生活潦倒”的拙劣小报头条,但是我却十分享受现在的生活。比起人来,植物更聪明也更安静,好吧,至少比我家除我以外的两个小住户安静——我的两个孩子,Nero 和Cleo。我知道你们是什么反应,很有可能在偷笑,到底什么人才会给孩子取这样糟糕的名字(如果你对历史稍有了解的话),很不幸我和我孩子的母亲就是这两个糟糕透顶的人。哦忘了提了,我的邻居就是我孩子的母亲。我如此称呼她的原因是,我们确实不曾走入婚姻的囹圄,而男女朋友只是属于17、8岁少年时代的孩子气的称谓,我与她的关系从来都没有那么纯粹而且天真。在字典里我实在找不到一个比“我孩子的母亲”更贴切的词语来形容她与我的关系,而不是“因为孩子她才对我有意义”这样落后自负的想法。


她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探险家,从不会被任何东西牵制住脚步,即使是她爱若生命的我们的孩子们。于是当她去探索世界的时候,我就要独自承担保持孩子们活着状态的义务。


就像现在,她估计已经在阿尔及利亚地中海的太阳里喝第一杯红酒了。这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难。除了准备好一日三餐看着这些小兔崽子只尝一口就以绝食相逼要点外卖;讲同一个睡前故事三百零八遍还要被嫌弃不如妈妈外,当一个家长也没我之前想象的那么恐怖。


我的长子Nero已经懂事,我总害怕他有像他叔父那样膨胀的趋势,于是我常叫他到花园草坪上和我一起打棒球。然而他更乐意缩进他专属的那把黑色皮革的扶手椅里看书。多半是兰花图鉴,多半是我哥哥买给他的兰花图鉴,Mycroft可能还没意识到他比我更宠我的孩子。Nero如此痴迷这种花形诡谲又骄矜的热带植物,以至于我花园的温室里兰花占了三分之二的面积,而我自己辛辛苦苦从种子带大,现已长成丛林的食虫植物只能可怜兮兮地屈尊于一个阴暗潮湿的角落。我所要做的不过是给他的化学实验提供一些必要的指导,只要别把我的房子炸了就好,剩下的奇妙的实验现象由他自己去探索。


当然,两周岁快进三岁的Cleo才是难搞的那一个。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她的记忆比对Nero的多,我好像缺席了他的成长,还好日子还长。Cleo正是淘气的年纪,她总是忙忙碌碌的,探索我和她妈妈的不大的花园的每一个角落,这倒有她母亲的风范。不过代价就是我不得不时刻盯着她,确保她不把有毒的大戟往嘴里招呼,或者招惹在活框蜂箱里待得好好的蜜蜂,抑或将我刚播过种子的抬高苗床挖个底朝天只因她妈妈一句底下有通往神秘世界隧道的哄骗(那个女人真是无时无刻都在给我制造麻烦)。天知道这个灰头土脸的小姑娘哪来的毅力,拿着最小号的园艺铲挖出了一立方的泥土。 给女儿讲的睡前故事大多是我的挚友华生医生整理的我当年处理的案件,她也许无法将这些刺激的经历和眼前的这张沟壑纵横的脸联系在一起,我也不行,但是讲到血腥的部分,小姑娘却越兴奋,在下铺跳来跳去吵的上铺的Nero没办法看书。只有在他们的母亲启程的时候,他们才来我这里过夜,Nero喜欢这个位于阁楼的狭小房间,因为他可以透过天窗看到银河,那是他在迷恋兰花之前最喜欢的东西。   


至于她,我习惯了在她回来的时候为她接风洗尘,以美酒、以微笑,分不分享旅程趣事都没不重要,只要她平安回家(当然是我隔壁的她的家)。她也曾邀请我与她一起冒险,但我笑笑,还是摇了摇头。我已苍老,她却还年轻。出于某种原因,我的孩子还很小,也许是我作为一个庸常至极的父亲许下的不愿他们继续长大的愚蠢愿望奏了效,他们果真在新年前夜停止了成长,连带他们的母亲也是如此,依旧停留在她最美的年纪,只有我一个人步伐坚定地走向衰老,像被放逐太空的冷却天体,离他们越来越远。这既是福祉也是诅咒。  


我坚持认为让孩子从小接触植物是一种很好的教育。如果他们有一天突发奇想也想走上侦探的道路,起码可以根据委托人裤脚卷边上沾的泥土推断出他的路径,这种小伎俩会省下不少力气。  


除了带孩子去大英博物馆外,我已鲜少出门。我放心六岁的Nero带着他的妹妹Cleo瞎逛,有时还会撞见曾属于另一个世界的尼禄和克丽奥佩特的私有。他是一个比我更称职的看护。他们沉醉于我嗤之以鼻的抢来的艺术。亲爱的读者们,你们同意吗,艺术的唯一作用就是让人失去理性而已,就像高跟鞋的红底一样,除了引起低级的快感外毫无实际用处。当然他们的母亲可不这样认为,在她的理论体系里,艺术是养成独特气质的催化剂。诚然,她的理论确有可取之处,如果以她自身做例子的话。我实在受不了人群的聒噪拥挤,凭我哥哥的身份,我给自己谋了个小福利,当孩子们穿梭于各个展馆之间时,我在比展览文物的地面更有意义的地下室做研究。   



我们三个的奇怪组合就这样彼此相安无事地相处了半个月,不仅没有任何人有生命危险,甚至可以说是相当愉快了。也许是她已出门太久,又或者我的记忆力开始不可避免的衰退,我开始忘记她的眼睛。于是我开始在孩子的身上寻找她的痕迹,可惜Nero就简直是我幼时的翻版,Cleo则只有眼睛像我。这在她受孕的那个瞬间就尘埃落定了,之前亿万种可能性在那一刻坍塌到唯一一种上。   



“夏洛克!”一个故作成熟的三岁奶音把我从对那个女人眼睛的追忆中拉回来。对,那是我的女儿,我的哥哥对她这样直呼我的名字可没少啰嗦,我像往常一样忽略他冗长无趣的说教。但是对她的叔父或是其他任何人,她都展现出自己良好的教养并掩盖自己超乎年龄的智商,以此获得本不应该得到的东西。一个狡猾的小机灵鬼,像她妈妈。我撑着椅子的扶手缓缓起身,去院子里看看她又给我闯了什么祸。她站在那棵讨厌的槐树下,仰着脑袋,我顺着她的视线也抬头向上看,是她的小猫被困在树上了,急地直叫,举步维艰。我们家的雌性生物都那么让人不省心。就连我的前房东也是如此,她坚持让我们在她葬礼上穿一身红,还自己提前请了一个蹩脚的摇滚乐队和一个头发里结了蜘蛛网的法国饶舌歌手。凭着对她的敬意我才没有中途在法国歌手的吐痰声中愤然离场。就连我那好脾气的前室友那天也深深叹了一口气,好像把他这辈子的怨念都融进了那口气里。  


我搬了把梯子,让儿子过来帮我在底下扶着,开始解救那只猫。拖着老迈的腿脚,我终于登上最高一级,伸手够到了它的尾巴。突然梯子就凭空消失了,以及我的两个孩子,就连手里实实在在的毛绒触感也瞬间蒸发,我被围墙外的日落拉到了地平线以下。我会就这样荒唐地死去吗?我不知道。遗憾的是没能来得及和她说一声再见。我闭上了眼,顺从这无人知晓为何存在的万有引力。


黑暗里,我好像终于回忆起她眼睛的颜色。   



 



1st 所罗门城 




该死!我头疼欲裂,不知道那个女人给我注射了什么鬼东西,我把三天的觉都一气睡完了。这次的调查没有想得那么轻松,是我低估了对手,不过据我上次遇见像这样足够有趣的案件已经有几个世纪了,我简直无聊到崩溃。伦敦的罪犯都从良了吗,还是青黄不接?我灌下了我亲爱的室友放在我床头到一杯蜂蜜水差点吐了——槐花花蜜,连取一点溶在水里都尝的出来的恶心味道,只有苏塞克斯出产这玩意儿,但是不得不承认我的头疼的确缓解了些。


我开始回忆前几个小时在贝尔戈维亚的那个女人的房间里的场景,应该能回忆起一些之前被我忽略的细节。那个女人的住宅和她本人一样嗯...装饰简单,没有多余的家具和陈设,虽然运用了大面积的白但依然彰显奢华。有时没有伪装才是最高超的伪装。我们的服装、发型甚至气味定义了我们。伪装总是一副自画像。那个女人肯定深知这一点,所以才一丝不挂地出现在我面前,只把指甲和妆容作为自己的伪装,可惜我对化妆品一窍不通。我无法从她身上身上读取信息。


出于一个英国男人的修养(这真是一个陋习)我只能把我的目光锁定在她颈部以上,她却挑衅似的,变本加厉向我靠近,还好约翰及时出现打破了死寂。他捧着一碗冰块愣在门口,我不知道是他更尴尬,还是我。她终于离开到对面的单人沙发坐下。我又做了一次尝试。可是连她的眼睛都没看见,我知道她的眼睛是蓝灰色的,但是我就是看不清。显然这次尝试也以失败告终,我得到的无非诸如她的三围之类的无用数据。不过那时候谁能知道,这就是她的保险柜密码呢。即使是在粗俗的美国佬拿枪口对着那个女人和约翰,逼着我输密码时我也不是百分之一百确定。摆平了那些自大但是业余到可笑的美国特务后,我拿到了我哥口中的那个邪恶手机。设置了密码,果不其然。


我现在所处的这个房间看起来私密的多:床单上的折痕被仔细铺平,窗帘是遮光的,这是那个女人的卧室。这间房没有喷刚才客厅里的那种促进人多巴胺分泌带来奖赏感的香氛,空气里很干净。干净的到那个女人靠近我时,我竟能闻到她头发上的一股极淡的槐花加没药的味道,还没闻得真切,我的肩膀突然传来一阵刺痛。又被甩了一鞭子,我手里的手机应声坠地,在我视野彻底变黑前,约翰冲了进来,那个女人翻墙逃走了。  这时我的窗户有些动静,扭头去看竟是那个女人,身上披着我的大衣,那是我为了让可怜的约翰,能不再那么无所适从而递给她的。


她看我醒着也有些吃惊,又随之恢复了微笑:“你应该还要再睡上几个小时的,看来你的身体素质可真好。”我的药效刚过,话还说不利索,正要开口时,她走到我床边食指抵住了我干燥的嘴唇:“嘘。我来负责说话,我只是来还你大衣的,福尔摩斯先生。”


她正要伸手摸我已经混乱不堪的头发,我用我此刻能使出的最大力气抓住了她的手腕,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 只是在我碰到她因吸收了月光而冰冷的皮肤的时候,方才昏迷时候的梦境片段像破碎的白色潮水般向我涌来。


我的脑袋一阵胀痛,我好像在梦里看到过那张脸,不过也同样没有看到她的眼睛,“请原谅我的鲁莽,艾德勒小姐,嗯 ......请问我们是不是有两个孩子?”


她眼睛里的吃惊一下子变成了嘲弄“你太着急了,福尔摩斯先生。”


我一下子觉得无地自容,可是那梦境未免太真实了些:沙漠黄沙、黑色长袍、没有眼睛的女人、活框蜂巢、高大槐树、诡谲兰花、淘气的小女孩、安静的卷发男孩…… 我知道了那的确只是梦:按照逻辑,沙漠不会像红海一样分开,水源不会突然上涌;我七老八十时我的孩子也不可能只有六岁。


但是现在呢,在我再熟悉不过的贝克街221B的我的卧室里,这里是现实还是梦境?


 如果是梦境,一切未免合理到过分,我亲自张贴的元素周期表没有偏移半分。墙上的钟正常旋转,上弦月挂在西边的天空,那杯蜂蜜水恶心得真实,我也的确头疼欲裂,她肌肤的触感冰冷柔软并逐渐发烫。意识到我还粗鲁地拽着她的手腕,我赶紧松开并道了歉。


 “我可不介意,如果你喜欢这样的话。”


 她当然要抓住机会羞辱我一番,就连她脸上揶揄的笑容也该死地符合逻辑。如果这是现实的话...... “好好想想吧!”她打断了我的思维。


“抱歉,你说什么?”


“我知道和一个漂亮姑娘同处一室一定让你很兴奋,也许还是第一次吧,这对你来说一定像是在做梦。”


做梦?


 我瞥见床头柜上的垫在杯子下的那张报纸,头条新闻的标题用那个女人口号颜色写着:造梦技术横空出世,多项机密泄露。


我全明白了。按照巴甫洛夫的理论,睡眠是大脑皮大脑皮层甚至是某些低位部分的一种全面性意志。浅睡眠时大脑里的意志过程还不全面彻底,剩下了某些兴奋点继续活动,梦境就产生了。引起这些兴奋点活动的因素,大多与之前感知过的刺激的痕迹作用有关,因而梦境是日常生活关联的。如果我确实没有两个孩子,在我的梦里根本不可能出现这两个没有原型的人物。


 所以亲爱的读者们,不必再担心我的处境。这是我的小冒险家跟我玩的一个小游戏。这个女人真可怕,只因为我做实验搞坏了她的高跟鞋就这样报复我。


 “你翻窗的技巧倒是不错,介意教我吗?”比起疑问句来,这更像是句祈使句,因为我的手已经揽上她的腰了。  






  我睁开眼睛,在晨光熹微中,她出现在我渐渐明晰起来的视野里,她光着脊背,我昨晚好像用指腹探索过那光洁肌肤上每一颗微微凸起的连成大熊星座的痣,虽然毫无章法顺序可循,像拿倒了地图的旅人乱撞。



她似乎比我早醒而且已经盯着我许久,我终于看到了她的眼睛,看到了我在她眼里的投影。看我彻底醒来,她俯下身来给我今天第一个亲吻,长发落在我的锁骨凹陷处,有些痒。我的图腾就躺在我身边,伸手就能够到,可是我没有。


亲爱的读者们,请你们原谅我的没出息,但当时我真的就想这么沉湎于她的吻里。管他妈的梦境还是现实!这感觉美妙到甚至让我怀疑自己还在做梦。


“早安,侦探先生,你昨晚作了个好梦吗?”她微笑着问,“我们亲爱的华生医生亲自调配的上等抑制剂真是好用,你应该帮我囤点。”


“你就不怕我醒不过来吗?”我佯装愠怒。


“我们都喜欢追求刺激。不是吗?亲爱的,这是我们俩的共同点 。”我把那缕头发绾到她耳后,注视着她浅蓝灰色的眼睛,不想发声打破这可贵的宁静。“你在想什么?”她笑着问到。那是我见过最美好的微笑。“我在想,如果现在我还在做梦,那在坠落之前还可以....”我抬头寻找她的嘴唇。


“妈咪!”带着些许哭腔的呼唤打扰了我的意图,看来醒来的不止我们。


“ 太晚了,任何意义上来讲。”她垂下眼眸,叹了口气。


我看了看窗帘落在床上的投影推算出来现在的大致时间“看来你的飞机三个小时前就等不及它的最后一位乘客了,再晚一点也没有关系,我的小冒险家。”我笑到,接着成就了那天第二个吻。   


 


—————别再往下读了——————— 



 亲爱的读者们,我曾是一个把自己完全奉献给打击犯罪的事业的侦探,这纯粹是为了获取思考的快感,我没有成为像我妹妹一样的罪犯或者一个瘾君子完全只是随机。我凭借基本演绎法作出推理破解案件,直到有一天我亲爱的哥哥委派我去破获一系列的信息盗窃案。当然,普通的盗窃案未免太无聊,无法引起我的兴趣,我那日理万机的哥哥也不会想到我。


潜入梦境中盗取意念,听起来就有趣,不是吗。我们就是这样遇见的。我很快学会了构建梦境的原理,也顺利破解了一些案件。多可笑啊,不管一项技术多么拙劣,只要它是新出现的,总能把大众迷惑得够呛。不过抛弃所有虚伪的谦虚,我可不把自己定义成大众。在伦敦的意念盗取案件近乎销声匿迹时,总有一个罪犯逍遥法外。她给我哥造成了严重的偏头痛——苦于毫无证据,即使她每天在我哥面前晃荡,他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将她逮捕,只能咬牙切齿地看着她磨砺自己的血红指甲。


在与她的交锋中,我得知她受雇于不同集团或个人,构建梦境盗取意念也不过是为了刺激。当然她的经济头脑比我好,不然我也不会时常入不敷出,靠我哥救济,还要听他的长篇大论。


我竟对她生出些从未有过的不知名情感来,后来我考察了词典才知道那叫什么。之后的故事,动动你迟钝的脑子建立几个神经突触就能推理出来。我们两个糟糕的人做了些糟糕的事。后来为了能让可怜的迈克罗夫特省下些买阿司匹林的钱,我们停止了行为不端的冒险,运用造梦技术,帮助在空中漂浮了太久无法降落的人重回地面,其中就包括我的妹妹。



   ———————真别读了———————



 我尝到了某些盐溶液的咸味,突然意识到那场构建完美的梦就是她的告别礼物了。


太晚了,从任何意义上来讲。


她害怕衰老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我的梦境里,她永远是前一天晚上的样子,她也害怕看见我的衰老,我的衰老折射出她的,


于是那天下午在机场送别他们时,我亲吻了她很久。她亲吻我的脸颊,在我耳边轻诉:“再见福尔摩斯先生。”


那句告别最后也消逝在前往“非阿尔及尔”的飞机起飞的尘嚣里。  这是我最后一次听见她的声音,只有通过短信才不会透露出日渐虚弱浑浊的声音里的秘密。


Nero和Cleo时常坐飞机来看我,幸好他们没有一个走上侦探这条弯路。Nero最终投入了无聊透顶的理论物理的怀抱,除了做研究,他的生活就是在温室里莳弄兰花。至于Cleo我很难定义她的职业。



  再见到那位女士就是在她的葬礼上了,可是那已经不是她了。葬礼规模很小,只有六个人:我、Nero、Cleo、我的前室友华生医生,我的教女罗茜和我的妹妹(我相信我哥哥绝对收到了邀请)好像她的世界都与我有关。在


Nero致辞时我开始恍惚,想起一个卷毛的小男孩来,他缠着大他许多的兄长问东问西,平时对他的幼稚问题不以为意的少年终于因为他那天的问题陷入了思考——一块木板还活着吗?不,夏洛克一块木板,在它被割离树干的瞬间,就已经被奠定了必死的结局了,即使细胞的独立生存一段时间,最终也会消耗死亡。


 我起身在她额头落下一个吻。虽然看起来不太像,但我们已经过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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